支付机构线下收单业务的乱象依然难以破除。这一次,问题出在销售人员的晋升上。5月24日,多位用户向北京商报反映,在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POS机产品线推广过程中,销售人员隐瞒机器真实成本,造成用户资金损失,甚至出现大量使用“拉卡拉”名义进行宣传的案例。收到机器后,用户发现“李悝jy”变成了“李鬼”。业内分析人士强调,该业务员因隐瞒POS服务真实提供者和真实费率,涉嫌虚假宣传,支付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面临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户押金尚未退还。
5月24日,多位用户向北京商报反映,遭遇了海客融通POS机的促销骗局,但产生的财务损失尚未解决。用户李婷(化名)指出,他在5月13日接到业务人员的推广电话,对方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他提供了一台海科荣通POS机。
据李婷介绍,他于5月15日收到POS快递,并按照约定向快递员支付了99元的激活保证金。“在沟通过程中,业务员多次向我承诺,机器只使用99元的激活保证金,收到机器激活当天退还99元保证金,使用期间不产生任何费用。”
李婷说,收到POS机后,他通过工作人员提供的名为“融信支付”的链接绑定了身份证、储蓄卡、信用卡等信息,同时为了返还99元的押金,李婷还如工作人员所说进行了200元的信用卡操作,但押金没有同时返还。
关于为什么99元押金还没到的问题,李婷向北京商报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工作人员回复称,由于系统更新,99元押金第一笔金额达到420元标准后才能退回,到时候押金金额将变成519元。之后,李婷再次刷卡420元,但最终存款金额仅为15.69元。
对此,该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由于公司后台查询激活指标,钱需要第二天才能到”,但该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回复为什么钱15元就到了,李婷也还是没有找到这笔钱去向的答案。
同样经历同样过程的浙江用户周信(化名)表示,在被工作人员黑掉之前,他被告知未支付的399元是因为他购买了VIP特权“但我什么时候购买了这个VIP特权,涉及哪些权益?”周信称“海客融通太霸道了”
根据周信显示的聊天记录,周信也通过“融信支付”链接完成了激活操作。在沟通中,业务员还告诉周信“第一笔不能超过400元,为了拿银行风险控制,第二笔可以刷500元激活机器”
金融科技专家苏指出,与收单行业相关的POS推广多采用代理模式,涉及机构多,人员流动性强,员工混杂,考核和收入方式相对简单,容易滋生混乱。
冒充拉卡拉为“李鬼”
值得一提的是,海科融通业务员除了在推广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外,还冒用上市支付机构拉卡拉的名义。
李婷、周信先后对《今日北京商业》表示,在相关业务员的电话中,他们先是表示自己是拉卡拉业务人员,直到收到POS机,才发现“李悝jy”改成了“李鬼”
李婷指出,在两张信用卡未能归还99元押金,且第二张信用卡未能及时到达后,除了询问资金流向外,李婷还询问对方“你是什么公司的?”工作人员仍直言“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李婷展示的交易截图显示,收购方、商户名称和th
北京商报今日注意到,自2021年5月以来,大量关于海客融通的新投诉均存在欺诈使用拉卡拉的情况。根据用户描述,来电者广泛使用了“原POS机加价”。
“原机器将无法使用”“回馈顾客推广新产品”等理由吸引用户,并进一步通过“低费率”等说服用户使用据多名用户反馈,在收到机器发现问题并提出质疑后,工作人员往往不会直接回复,或是置之不理,或是含糊其辞表示“也是我们公司产品”而用户为了退回支付的激活押金,只能继续按照对方操作提示进行激活操作,最终进一步造成资金损失
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商报向拉卡拉进行了了解,拉卡拉方面明确表示,公司从未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进行终端更换活动,对于不法分子冒用“拉卡拉”名义,以费率调整、产品升级和优惠活动推广等理由,向商业机构、社会公众和用户违规推销POS机具,实行终端更换等欺诈行为,公司将坚决打击并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用户的切身利益
客服回应以业务员告知情况为准
北京商报梳理发现,在各类投诉平台,由海科融通业务员隐瞒真实情况而引发的投诉屡见不鲜,多名用户反馈海科融通业务员承诺“使用机器不产生费用”“刷卡秒到账”,在收取49元至99元押金后,实际使用再次被扣除29399元,被指用于购买VIP权限、保证金等多种名目部分业务员回复称需要满足新的刷卡条件方可退回,而另有部分业务员直接将用户“拉黑”处理
根据受访用户提供的“融鑫支付”注册链接,北京商报注意到,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提到,融鑫支付是海科融通向用户提供受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支持服务的互联网平台5月24日,海科融通客服也向北京商报证实,融鑫支付确为海科融通旗下平台,用户还可以通过下载App进行注册使用
而对于普通用户使用“融鑫支付”产品会产生哪些费用这一问题,海科融通客服表示,公司机器需要缴纳业务开通费后方可使用,在激活机器后,用户可联系业务员退还机器邮费但业务开通费具体的退还标准及退还时间等,均以业务员告知情况为准
此外,海科融通对于业务员冒用其余支付机构的情况是否知情、在规范业务员推广乱象方面有何举措,北京商报也向海科融通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海科融通这一乱象也是当前收单领域的一大缩影,用户在被诱导消费的同时又遭遇强制收费,也反映了海科融通在此方面的管理漏洞
在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广林看来,支付机构业务员冒充知名机构推广业务,涉嫌侵害被冒用机构的商业信誉,被冒用机构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具有造成严重损失等恶劣情节的,可以依法追究冒用机构及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海科融通如何“擦屁股”
支付机构如何规范外包代理商,是业内的焦点之一,也是毫无疑问的一大难点尤其是收单类型机构,一方面需要代理商深入人群发展业务,一方面对于庞大的代理商群体缺乏管控力而对于代理商在推广业务中产生的乱象问题,除了让用户叫苦不迭外,跑不掉的支付机构不仅接连遭遇追责,也极易成为监管处罚的对象
从当前用户公开投诉信息来看,对于因业务员推广而产生的各类投诉问题,海科融通正在“擦屁股”,对于部分与李庭等人同样遭遇的用户进行了退费处理,但更多的用户仍在进一步等待海科融通回复一名已被退费的用户直言,前后花费近半个月退回了押金,中间涉及到代理商、业务员等多个方面
北京商报了解到,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是A股上市公司翠微股份旗下子公司2011年12月,海科融通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许可为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而自2019年以来,海科融通多次因收单业务违规而被罚,仅在2019年便收到6张罚单据北京商报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今,海科融通合计被罚没超220万元
苏筱芮分析认为,当前海科融通推广过程中不展示真实信息、冒用其他机构名义等行为,表明其在金融营销宣传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当操作,这也反映了其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侵犯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监管要求,支付机构理应对其合作方尽到监督义务,在选择合作方时需建立审核门槛,”苏筱芮指出,普通用户应加强对所谓“推广人员”的身份及信息甄别,如有疑问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魏广林则进一步强调称,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业务员隐瞒POS机服务的真实提供商及真实费率,涉嫌虚假宣传,给用户造成损害的,支付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面临着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北京商报 岳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