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1、利用出资方式进行欺诈;
2、对无形资产估价过高;
3、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利用出资方式进行欺诈;
2、对无形资产估价过高;
3、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公司法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精选答案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1、利用出资方式进行欺诈;
2、对无形资产估价过高;
3、以产品投入代替流动资金的投入。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的相关知识点,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法等内容,请关注本网站!。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