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投标吗?如果能,他是以什么身份参与投标?
要想理清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参与投标,首先就得搞清楚个体工商户法律属性。
个体工商户法律属性
01 个体工商户定义
《民法通则》在第二章“公民(自然人)”中有关“个体工商户”的规定,涉及条文共三条,其中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02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法人
法人一个显著特征是法人成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不同,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03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突出的是“个体”,非法人组织,突出的是“组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绝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04 个体工商户属于特殊意义上的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别的国家没有。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是做为公民(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的,它并不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不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也不要求它自身具有自己的财产,“它的财产”就是个体工商户户主的财产。这点它不象公司等组织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另外,它不是一个组织体,而是一个个体,因此才叫做“个体”工商户呢。因此,民法通说认为个体工商户是公民(自然人)的特殊形态。
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投标
01 招标法体系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02 政府采购法体系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两大法律体系均认为,投标人(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因此,个体工商户可以投标,在招标法体系中,个体工商户能参与的项目,仅限于科研项目。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可以参与任何项目。
来源:投标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