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要多少钱?

8 月以来,全国各省市陆续发布了核酸检测费用下调的通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根据各地通报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到 8 月 30 日,11 省市下调了核酸检测价格。

综合来看,多省市核酸单样本检测价格最高限价由每人份 80 元调整为 60 元,最低 45 元;10 个样本混合检测价格多为 15 元 / 次,最低 12 元 / 次;5 个样本混合检测价格多为 30 元 / 次,最低 20 元 / 次。

医护人员正在给居民做核酸检测,梁建钟摄。

上海:单采 60 元 / 次

8 月 29 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相关部署,本市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零时起,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本检测价格由 80 元下调至 60 元。

河南:单采 50 元 / 次、混采 15 元 / 次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通知,自 2021 年 8 月 28 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 60 元 / 人次下调至 50 元 / 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 20 元 / 人次下调至 15 元 / 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项目价格由 25 元 / 人次下调至 20 元 / 次。相关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

河北:单采 60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5 元 / 次、5 样本混采 25 元 / 次

日前,为减轻群众负担,按国家要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决定,

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河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 80 元调整为 60 元;10 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 20 元调整为 15 元;5 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 30 元调整为 25 元。

辽宁:单采 60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5 元 / 次、5 样本混采 30 元 / 次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单人单管方式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 80 元调整为每人份 60 元(含检测试剂和提取试剂),10 合 1 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人份 20 元调整为每人份 15 元,5 人份混合检测最高限价未作调整,仍为每人份 30 元。此外,明确规定,针对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向被检测人员收取诊察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单采 60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5 元 / 次、5 样本混采 30 元 / 次

8 月 23 日,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 60 元 ( 含检测试剂 ) ,下浮不限。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的检测试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次检测费最高限价 40 元收取。不得向接受检测人员收取检测试剂费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 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 30 元,10 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 15 元 ( 均含检测试剂 )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四川省:单采 60 元 / 次、5 样本混采 20 元 / 次

8 月 18 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的公示。按照调整方案," CLAE8000-LS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 - 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由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80 元 / 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72 元 / 人次,统一调整至 60 元 / 人次,项目不区分检验方法。

同时,5 混 1 项目价格在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统一调整至 20 元 / 人次。

山东省:单采 45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2 元 / 次、5 样本混采 23 元 / 次

8 月 16 日,山东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价格调整为 45 元 / 次,项目内涵和除外内容不变;核酸检测试剂继续执行零差率政策。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检测费每人次 45 元和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检测试剂价格之和。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混合核酸检测的,5 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为每人次 23 元,10 个样本混检检测价格为每人次 12 元,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本次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政策为疫情防控的临时措施,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黑龙江省:单采 58 元 / 次

8 月 16 日,黑龙江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测定价格调整至最高不超过 58 元,继续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此次调整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执行。

陕西省:单采 60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5 元 / 次、5 样本混采 30 元 / 次

8 月 9 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从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 80 元调整为 60 元。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不变 , 即 5 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 30 元,10 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 15 元,将混检项目内涵"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修改为"包括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

江苏省:单采 65 元 / 次

8 月 7 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 65 元 / 次,项目内涵不变,并明确为单采单检价格。

湖北省:单采 60 元 / 次、10 样本混采 15 元 / 次

8 月 8 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称,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次 80 元调整为 60 元,设立混合检测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混合检测 10 人份的最高限价为每人次 15 元,于 8 月 9 日起在全省执行。

作者:健康时报

来源: 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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