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智慧解开生命起源与人类起源之谜
:张宝盈
(本书已由华龄出版社于2020年10月出版发行,书名《探索自然之谜全三册·中册·生命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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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
4、化生现象的可能机理
生物的化生是一个超乎寻常也超乎人们的常识的现象,但它可能并不是一个违反科学基本原理的现象。
生物的创生或繁衍,是先形成全息构象,编制出某种生物的基因程序。化生现象表明,全息构象具有可变换性,当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或生物自身发生重大变化时,就可能由一种生物的全息构象变换为另一种生物的全息构象,编制出另一种生物的基因程序,从而化生为另一种生物。或蟾蜍化鼠,或人化虎等等。
全息构象之所以具有可变换性,是由于生物本身也具有全息性。
“全息生物学”的一个深刻内涵是,在一个生物个体的细胞中,不但“全息着”这个生物本身的全部信息,而且“全息着”其他无数种生物的全部信息。就是说,在人的遗传基因里,不但潜藏人体各组织器官、系统的全部信息,也潜藏着猫的、狗的、虎的、狼的……所有生物的全部生物信息,这是生物化生的基础条件。
一旦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发生严重干旱时,鱼类的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具有高度智能的全息构象探测到这种威胁,就自动启动全息构象的转换机制,变换为能够适应新的自然环境的另一种生物的全息构象,编制出另一种生物的基因程序,从而化生为另一种生物。是生物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而发生的快速而巨大的变化。
这样的“化生”现象并不“荒谬”,并不“超自然”,完全可以用“科学知识”加以解释。
人为什么也会化生为其他动物呢?无疑,人与动物互化的原理与动物之间的互化是相同的,而人在化为动物时情感可能会成为重要因素。
现代研究表明,经历是开启基因的一把钥匙,拥有无数的经历或独特的经历,就可以开启我们体内已经拥有的并正在沉睡的各式各样的基因,而这些基因是每个人,甚至是灵长类动物所共有的。
而另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别说人与黑猩猩的巨大差异,即使人与人在成就方面的巨大差异也只需要33种基因就够了,关键是环境和经历怎样促使这些基因是开启还是关闭。
无论是正面的经历还是负面的经历,都会开启或关闭一些基因。所以,经历是开启基因的有效钥匙,是行为和经历决定人的基因,而非基因决定行为和经历。[3]
按照笔者在《人控宇宙论》中阐述的原理,向某个物体或生物体转换不同的能量,就可以显化这个物体或生物体上不同的潜在信息,当某个或某些生物处在某种特殊的自然条件下,获得某种特殊物理、化学条件如发生电磁谐振,也即被转换了某种特殊能量时,就可能显化它或它们身上潜在的其他动物的(遗传)信息(启动相应的基因),并使其全息构象发生变换,导致“化生”现象的发生。同样,当某个人处在某种特殊的生理、心理条件下,或受到某种特殊物质、能量的刺激、转换时,如记载中的“化虎”的人或生性“干了”,性格残暴,或被疾发狂,或吃了有异常表现的牛的肉,等等,就可能启动人体中潜藏的其他动的遗传基因(显化潜在的遗传信息),使人的全息构象变换为其他动物的全息构象,人就会“化生”为其他动物,如化虎,化鼋,化熊等等。同理,其他动物也可以“化生”为人,如虎化人等。
导致生物“化生”的能量主要是电磁谐振产生的能量,这里“不同的能量”概念就是指不同的电磁谐振频率。
由于太阳辐射、地球自转与公转,地球电磁场自身的演化等因素而使大气中的各种离子在低层大气近地面空间形成了某种特殊的等离子体团块,这种等离子体团块接触到某个或某些生物体,只要这个等离子体团块的振幅、频率恰巧与受接触的生物体上潜藏的其他生物基因发生“同频共振”,就可能会开启其体内潜藏的其他生物的基因而使生物转化为另一种生物。
这也就是古人认识到的,生物之间的化生是感应气的作用(译成现代语言就是电磁能量的作用)与变化的结果。即气(电磁共振能)的变化引起各种生物的变化。
具体来说,通过对上述有关“化生”的历史记载的分析可知,化生并非“平白无故”地发生,都是“事出有因”的。导致生物化生的原因主要有3种:1.感异气;2.食异物;3.有异情。
(一)感异气。异气即异常能量,异常电磁共振、异常辐射、异常温度、异常干湿环境等等,如雨涝和干旱时的自然界的特定电磁状况、干湿状况、温度是大大不同的,这些条件的变化也会导致舒曼共振频率发生改变,达到了一定限度就成了“异气”,这样的“异气”(主要是舒曼共振频率的改变)就可能会打开生物体内潜藏的其他生物的基因,使其全息构象发生变换,故旱时蛙变鼠,涝时鼠变蛙。此类属于物理诱因的变化。受环境影响,被环境变化所控制。
(二)食异物。一部分化生现象是因为吃了某些异常之物而发生的,如:《履园丛话》中所记“浙江缙云县某明经者”,因误食了一个“巨而红”的橘子而化为虎。《广异记》中记载的吃了异常牛肉的人都变成了虎等等。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四:“隆庆间,云南陇川有百夷夫妇,入山剖竹,其中有水,水中得活鱼六七头,持归烹食之,夫妇俱化为虎,残害人畜,不可胜计。”
这些事例说明他们所食的奇异食物中含有某种特殊化学物质,而特殊化学物质可以改变生物基因,故而打开了其体内潜藏的其他生物的基因而化生。此类属于化学原因诱发。
(三)有异情。某些人化动物的案例,常因其人生性乖戾、偏颇。异常之性情,会在人体内产生异常激素,异常激素也是一种特殊化学物质,也可以打开潜藏的其他生物的基因而化生。故此类属于心理影响生理,进而导致生物化学变化而化生。
一些未载明原因的,如人入水而化鼋,也必有其因,或物理之因,或化学之因,或因“异情”,或兼而有之。只是“原因未明”,而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此,化生现象也都是遵守物理、化学、生物的规律的生命现象,并无神秘可言,并非“超自然”的。
而植物的“化生”,可能主要是受到自然界的电磁共振或声波共振的影响。
由此笔者认为,“化生”现象是确实存在的,因为一是有大量的记录,二是其机理可以得到合理解释。化生现象表明全息构象是可以变换的。但化生大多是“平化”,由一种动物化生为另一种动物,既不向“高级”发展,也不向“低级”退化。虽然也有“进化”——向“高级”方向变化,如兽化人,但多是狐化人,虎化人,甚至也有狼化人,猿猴化人的记载也不鲜见。同时也有大量退化——向“低级”方向的变化,如人化兽,人化虎,化蛇,化鼋,化狼等。但却不存在单一方向的只是由“低级”向“高级”而且要分无数个层级(由单细胞生物到人要分无数个层级才能实现)的“进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然界的生命现象中,稍稍能与进化论相联系的似乎就是“化生”现象了,但是,如果说,只有诸如狐仙故事一类的记载才是进化论的“可靠证据”,岂不是滑稽。
(未完待续,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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