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如何使用等问题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在近些年,农村的宅基地越来越难申请,于是有的农民便想到,能不能提前申请好,等有钱的时候再建房呢?
可能很多人都对宅基地的申请有一个误解,以为申请宅基地以后,村集体会安排一块地用于宅基地使用?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子的。像我们这里,如果农户要申请宅基地,需要农户自己找到合适的地块。如果自己没有合适的地块,也可以和村子里的其它人进行协调土地的事情。当然,也有的地方,当农户申请了宅基地,是由村集体指定一块地用于村民建房的。
像这种情况,有人就认为,土地是我自己的,我申请下来的宅基地,至于修不修建,什么时候修建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内容针对这种申请了宅基地而不建房的情况解决办法:农村宅基地申请下来2年以内不建房子的(特殊情况除外),由村集体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当申请宅基地的使用,从宅基地获得批准的当天算起,超过了两年没有盖房,村集体是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的。而像这种收回的空闲宅基地,要么就恢复原来的使用性质,要么就分配给其他人使用。
所以,对于准备申请宅基地或者已经申请宅基地而没有建房的农民朋友要注意了,宅基地并不是说申请下来以后,就一直都属于你自己;也不是说当申请下来以后,就可以一直闲置着,等手里方便的时候再建。这是一个有时效性的,如果你一直不建房,可能两年以后宅基地就不再属于你了。
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的。因此,农民申请到了宅基地,应该尽快利用,而不能长期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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