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5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这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北京市于2005年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现在所有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都被纳入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产前检查缴费标准由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
产前检查的付费标准:
从确定妊娠到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住院分娩的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
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
1.自然分娩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阴道试产及椎管内镇痛,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在定额支付标准上增加1000元)。
2.劳动干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3.剖宫产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了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由270元调整为770元。
门诊计划生育不分医院级别,执行以下限额支付标准:
1.人工流产门诊医药费777元。
2.高危人工流产门诊医疗费用859元。
3.药物流产门诊医疗费用在560元。
4.输卵管药物贴敷手术门诊医疗费2127元。
5.门诊输精管结扎术医药费1988元。
6.门诊输精管结扎术加药医疗费用2093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的门诊医疗费用在900元。
8.宫内节育器取出的门诊医疗费用为832元。
9.宫内节育器取出和放置的门诊医疗费用为1186元。
10.门诊流产手术和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医疗费用982元。
11.门诊流产手术及宫内节育器放置医疗费用1171元。
12.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和宫内节育器取出加宫内节育器放置花费1320元。
13.高危人工流产和宫内节育器取出的门诊医疗费用为1131元。
14.高危流产、放置宫内节育器门诊医疗费用1198元。
15.门诊高危流产手术和宫内节育器取出加宫内节育器放置要1510元。
医院计划生育按医院级别实行以下定额支付标准:
16.住院人工流产医疗费用:三级医院1695元,二级医院1575元,一级医院1545元。
17.高危人工流产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院1885元,二级医院1765元,一级医院1735元。
18.人工流产加输卵管结扎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547元,二级医院2347元,一级医院2297元。
19.高危人工流产加输卵管结扎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628元,二级医院2428元,一级医院2378元。
20.输卵管结扎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357元,二级医院2157元,一级医院2107元。
21.住院人工流产及宫内节育器取出医疗费用:三级医院1954元,二级医院1834元,一级医院1804元。
22.住院人工流产及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021元,二级医院1901元,一级医院1871元。
23.住院人工流产联合宫内节育器取出和放置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103元,二级医院1983元,一级医院1953元。
24.住院高危人工流产取出宫内节育器和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2293元,二级医院2173元,一级医院2143元。
2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母婴原因引产中期妊娠终止医疗费用:三级医院3593元,二级医院3393元,一级医院3343元。